mobile28365-365(通知)
【2017】第 33号
关于大学生实践创新成果奖获奖结果的通知
各院、部及教学相关单位:
根据《北京服装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成果奖励办法(试行)》,现对我校在大学生实践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给予奖励,获奖名单详见附件。
此次实践创新成果获奖教师将给予经费奖励,奖励金额见附件。奖励经费使用范围限图书资料费、材料费、差旅费、学生劳务费,请获奖教师于2017年10月30日前携票据以及公务卡小票、预约报销单等报销材料到教务处教学实践科219办理相关手续,按财务处有关规定到财务处报销。
附件: 北京服装学院大学生实践创新成果奖获奖名单
教务处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