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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 教务处评价办 | 发布日期:2017-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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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第27
                                                                                                                                                                                                                                                   
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暨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学校现开展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暨首届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学校承担本科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前十二届市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不参加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已退休参评教师须为学校返聘教师,并由学校出具返聘证明。
二、表彰奖励
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工作拟表彰北京市级教学名师奖80人左右,青年教学名师40人左右,我校推荐名额2名,其中至少推荐1名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获奖教师由市教委颁发荣誉证书。
三、评选条件
1、本届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优先考虑长期承担基础课教学任务、教学效果好、学生评价高、同行专家认可的一线教师,特别是为低年级学生授课的优秀教师。
2、本科院校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20年以上(含2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12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一般应具有10年以上(含10年,统计时间截止到20161231日)高等教育教学经历且年龄不超过45岁(含45岁)。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均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014-2016年度,面向本校本科学生实际课堂教学平均不少于64学时/年。
3、其它条件请参照《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附件1)。
四、北京市评选程序
1、符合上述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由学校择优向市教委推荐。
2、为真实反映候选人的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本届教学名师奖评选将采取评价课堂教学录像、查阅文字资料、听取现场授课和会议终评等方式确定教学名师奖名单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名单。
3、申报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的候选人要提交其主讲的一门课程中两学时的课堂教学录像。
4、各高校推荐的市级教学名师奖及青年教学名师奖候选人还须准备20分钟现场观摩课。观摩课时间安排等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5请各高校在2017612日前,将纸质版(候选人汇总表、推荐表、课表)及电子版申报材料(汇总表、推荐表、个人资料、课堂录像)报送至北京师范大学教务处,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五、校内评选方法与申报材料要求
1.评选方法:
请符合评选条件的教师向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部门评审后向学校推荐,各部门推荐名额为市级教学名师及青年教学名师各1。学校将通过综合评审方式最终确定出我校参加第十三届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及首届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的候选者。
2.候选人申报材料要求:
请各部门于531日上午12点前将推选出的候选人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2)加盖部门公章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jwcpjb@bift.edu.cn,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请各位候选人准备以下个人资料:
1)个人简历: 字数控制在300字以内,主要对候选人个人从教经历、主要社会兼职等其它有关情况做简明扼要的介绍。
2)先进事迹:字数控制在800字以内,主要对候选人在从教过程中的先进事迹进行凝炼概括,尤其是候选人在教书育人和教学科研中的成绩与感人事迹。
上述个人资料的纸质版于531日下班前交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后续评选环节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办公室  张颖老师;办公地点:基础实验楼231;联系电话:64288223
 
附件:
1.北京市高等学校教学名师奖、北京市高等学校青年教学名师奖评选指标体系(普通高校本科部分)
2.  北京服装学院北京市高等教育教学名师、北京市青年教学名师候选人推荐表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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