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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第 43号
关于开始申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校级公选课的通知
各院、系、部及教学相关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现在开始申报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校级公选课,请计划在该学期开设选修课的教师和部门根据开课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请各部门教学秘书在本学期第十五周(12月18日之前)将汇总的学期登记表和公选课申请表上报教学研究科。
开设校级公选课的要求:
1. 开课教师要求是本校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
2.第一次开设选修课的教师和开设新课程的教师要求把所开设选修课程的完整教案(包括电子教案)于新学期(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连同教学日历和教学大纲一起上交教学研究科,对于全部采用电子教案授课的教师要求至少附上两节课的书面教案,上交的教案要求按照规定格式书写(原则上要求打印稿)。
3.开设公选课的教师务必在授课周的第四周前核定选修本课程的学生人数,并于授课第四周上报教学运行科。
4.请各教学部门仔细核对开设公选课课程号及学分学时,确保上报材料正确无误,新开设公选课需要提交课程英文名。
5.为保证开设的公选课能够满足学生的选课需求,要求各教学部门开设的本校、北校区公选课课程门次不得低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开设门次,除特殊原因外课容量不要设限。
附件:1. 北京服装学院公选课申请表(新开课用)
2. 公共选修课学生选课指导书(新开课用)
3. 北京服装学院公选课学期登记表(校本部)
4. 北京服装学院公选课学期登记表(北校区)
教务处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