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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教改立项结题提交材料要求

作者: 教务处教学科 | 发布日期:2014-10-30

 
1. 结题报告表:一式三份。需本部门内验收通过并签字盖章。
2. 结题主报告:一式一份。要求详见附件。
3. 项目研究成果清单:逐条列出项目研究取得的成果目录
4. 项目研究成果原件:一式一份。其中发表文章可为复印件,需复印刊物封面、目录以及正文。
5. 项目申请书原件:是专家验收的依据。
6. 《经费使用卡》原件。